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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2020年拟推荐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02 点击次数:881 发布部门:药学院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推荐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学生〔2020〕1号)等文件精神,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评选步骤和评选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年级(专业)评议、学院线上集体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向药学院办公室反映,逾期反映不予处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6日(17点)

联系邮箱:704852058@qq.com

药学院

2020年3月2日

附件:药学院 2020年拟推荐省双优生获校级以上奖励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