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公告信息

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4 点击次数:87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各有关部门、附属医院:
    为做好2014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按照2013年度相关申报通知组织预申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一、项目的种类
    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4类。人文社科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研究项目4类。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1)重大项目:
    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共分两类:一类是联合申报项目,申报范围为省属有条件的本科院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的重点建设学科以及中科院在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项目采取有条件的省属本科院校与上述三所高校和院所联合的方式进行申请,旨在充分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重点建设高校和院所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省属本科院校承接国家级项目、增强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奠定基础。
    申报方式为:先由省属院校根据学校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提出研究领域和方向;经省教育厅科研处初审,并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和院所科研管理部门,确定联合申报意向。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合作双方各1人)。获立项的合作双方高校,资助经费各半;与科研院所合作并获立项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要由省属高校商合作院所确定。由省属高校方(每校限报1项,与安徽大学联合的则为另一省属高校)负责报送相关材料。
    另一类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旨在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申报此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新技术研发范围;
    2、项目研发的目标产品应处于产业链的重要节点,对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具有关键作用;
    3、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成果支撑,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具有较强的应用背景、创新技术支撑和产业化前景;
    5、参与高校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及以上创新型企业、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或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
    由高校方(本科高校每校限报2项,高职院校每校限报1项)负责报送相关材料。
    2)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倾斜,如有申报时请注明。

    3)一般项目:重点扶持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不受理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此类项目。
    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一般项目或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的项目主持人,以及省属高校的国家级项目主持人,除产学研合作项目外,本次不得申报新的上述项目。
    4)自筹经费项目:与企事业单位签有合作协议并已经落实研究经费的项目,可以申报。
    2、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应围绕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设计。项目研究要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最终成果要能够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或转化为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有效措施。鼓励跨领域、跨学科和跨单位联合申报。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围绕国家和我省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设计,并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3)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主要支持高校青年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管理工作者,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学校人文社科发展规划,以及申请人研究兴趣、特长自行设计。
    4)委托研究项目:为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应用性和针对性,在外语和相关学科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中进行试点。委托研究项目将根据委托单位每年度资助强度,单列指标进行评审,立项项目纳入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相应类别统一管理。
    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2013年已经申报省教育厅其他项目的人员,本次不能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三)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项目的种类和申报渠道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2)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以上项目,每位申报者限报1项;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申请书不得通过多种渠道同时进行申报,如超出限项条件,则全部不予受理。
    三、申报项目经费(万元)

类型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重大项目

10

 

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

5

1

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

1

0.3

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项目

 

0.3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项目

5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

5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流程
    1. 申报时间安排:个人网络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1日(星期一)晚23:00,兼职教师在兼职部门申报,本次申报仍以机构调整前所属部门组织申报。7月2日为各部门审核时间。请各部门抓紧时间组织申报和审核。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申请书一份(包括A表和B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同时报送A表和B表电子版。7月3日为科研处集中受理时间,请各部门审核签章后集中申报,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评审,请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申报,过期网站将关闭。未进行网上申报的上述项目本年度不再受理。
    2. 申报流程:
    填写申报书:请登录科研处网站资源下载栏目下载项目申请表并填报,本次项目申请表分为A表、B表,其中B表为专家评审文件,不得出现任何个人和科研团队信息,请按要求填写。B表填报完成进行安全保护(保护方法:打开word,工具,编辑限制,选择未作任何更改(只读)选项,点击启动强制保护,输入保护密码,确定后关闭word。)
    提交申报书:请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右下角的科研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将于7月1日晚23时关闭),使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录,点击项目申报,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提交申请书B表文件(注意:只需提交B表),回到项目基本信息界面点击保存(特别重要!未保存系统服务器默认未提交),打印申请书,交至所在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系统管理员审核。项目提交后如需修改,点击项目申报进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下方界面双击选中自己的项目,则上方项目信息自动出现,点击提交项目申请书重新提交,回到基本信息界面保存。部门系统管理员在网络申报结束后一天内仍可进入系统审核修改项目,请按时审核。
    登录账号和密码请询问本部门秘书,名单见科研管理系统管理人员栏目,无法登录的请咨询科研管理科,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密码,确保账号安全。新进教职工申请帐号密码,请填写皖南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用户账号申请表,由系部统一审核后送科研处开通帐号。项目申报开始第一周集中受理帐号申请和找回密码服务,过期不再受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帐号状态。

部门审核汇总盖章后交科研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向科研处咨询。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方式:3932673
    联系人:戴照福  手机18949514312  电子邮件:
zf_dai@126.com
            李  田  手机13955398186   电子邮件:414752614@qq.com

附件见:http://www.wnmc.edu.cn/contents/626/68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