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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第二轮规划教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二五”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和编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4 点击次数:132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各院校及相关医疗单位:    

    为满足我国高等学校临床药学教育的需要,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卫生部教材办公室在2004年7月正式启动了全国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第一轮规划教材调研论证工作,并最终确定了15种临床药学专业主干教材、4种配套教材,于2007年8月正式出版。由于在编写思想和教材内容上,较好地体现了临床药学专业教育特色,因此自教材出版以来得到广泛认可,为我国培养临床药学专门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临床药学学科快速发展,教育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等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为使教材建设跟上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更好地满足当前临床药学专业的教学需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人民卫生出版社于2013年5月14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二届全国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教材评审委员会议暨全国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第二轮规划教材论证会议”,经过充分研讨和论证,决定全面启动临床药学专业第二轮规划教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二五”规划教材)的修订编写工作,并对教材的品种、编写原则等达成了共识。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主编、副主编、编者的申报和遴选工作,为2014年使用新版教材做好准备。请各院校及参与临床药师培训的医疗单位予以支持,积极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和专家申报主编、副主编和编者,并对教材的编写及使用给予大力支持。

一、申报原则

1.所有申请者须正在从事临床药学专业教学工作或临床药师培训工作,且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工作。

2.申报主编(含副主编)者年龄须在60岁以下、编者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且在时间、精力等方面允许。

3.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需兼顾不同类型院校的教学实际,适当扩大编者范围。

4.为了保证教材的编写质量,并使教材在编者所在学校中得到广泛了解和使用,凡推荐参加编写的主编、副主编、编者单位,应承诺在时间、人力、编者参加编写会议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在教学中使用本套教材。

二、主编、副主编、编者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教材品种

详见附件2。

四、申报方法

1.申请人认真填写主编、副主编、编者申报表(见附件3),经学校或相关医疗单位审签盖章后邮寄至人民卫生出版社联系人收,申报表电子文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2.申请主编者须提交一份编写计划,内容包括编写思路(含修订重点及其理由)、特点(与第一轮教材比较)、章节三级目录、估计字数和图数。此编写计划随主编申报表邮寄两份,并将相应电子文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本通知及申报表电子版可在人民卫生出版社网站(www.pmph.com)的公告栏中下载。

五、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于2013年7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博 

电  话:010-59787197  13810371560   

E-mail:gb@pmph.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世界医药图书大厦B座人民卫生出版社 

邮  编:100021

 

 

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