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药学院2025年度科研助理岗位第三批招聘人员的公示
时间:2025-07-16 预审:杨子芃 二审:吴林羽 终审:李娜 来源:药学院 阅读次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 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文件精神,经项目负责人审查与考核,应聘人员贺诗涵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表),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向药学院纪委、药学院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7日。若公示无异议则进入签约程序。
监督电话:0553-3932129(药学院纪委)、0553-3932622(药学院办公室)。
附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学生姓名 | 毕业学校 | 聘用二级学院 |
1 | 科研助理 | 贺诗涵 | 皖南医学院 | 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