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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5年度科研助理岗位第三批招聘人员的公示

时间:2025-07-16 预审:杨子芃 二审:吴林羽 终审:李娜 来源:药学院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 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文件精神,经项目负责人审查与考核,应聘人员贺诗涵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表),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向药学院纪委、药学院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7日。若公示无异议则进入签约程序。

监督电话:0553-3932129(药学院纪委)、0553-3932622(药学院办公室)。

附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学生姓名

毕业学校

聘用二级学院

1

科研助理

贺诗涵

皖南医学院

药学院